因工作需要,决定在宁海县范围内招聘食堂厨师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1、年龄25周岁至45周岁,男性,宁海县生源或常住户口,有三年以上单位食堂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。
2、工资待遇:代缴医保、社保后1900元/月。
二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本大队将对应聘者进行面试、体检、考核,择优录取。
(一)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;
(二)报名办法:发送个人简历发送邮箱3043487978@qq.com,邮件主题格式为“姓名+简历”,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本公告由宁海县交警大队负责解释。
报名电话:65348301 董警官